很多人聽到囤房稅 2.0,第一反應是:「那我該賣房、出租,還是乾脆搬進去住?」其實這波新制,不只是在「打擊多屋族」,也給了剛性自住族一個稅負減輕的機會。只要你是全國唯一自住房,稅率還能從 1.2% 降到 1%,一年下來省下的錢,可能就是一次度假的旅費。
帶你搞懂囤房稅 2.0 到底改了什麼、怎麼計算、誰會受影響,以及如果你手上有房,該怎麼在這波變革中站穩腳步。
囤房稅是什麼?2.0 又在吵什麼?
想像一下,有人手上握著 7、8 間房子,卻一間也沒出租,放著長灰塵還在等漲價;另一邊,剛結婚的小夫妻在租金高漲的市場裡四處找房、卻連頭期款都湊不齊。
這就是政府推出囤房稅的背景,用比較高的稅率,逼「多屋族」思考:你真的要一直囤著房不釋出嗎?
囤房稅2.0 版本的新玩法
以前的囤房稅,有點像是「地方比賽」,你在台北 3 間、台中 2 間,各縣市各算各的。
現在 2.0 把規則升級成「全國大會」全國歸戶,意思就是不管你房子在哪個縣市,會全部加起來算稅率,而且是「全數累進」。
舉例:
- 門檻是 3 間,超過就進入高稅率區。
- 一旦踩到門檻,你名下全部非自住的房子都要用高稅率,不是只有那幾間超過的才算。
稅率變化
- 舊制:1.5%~3.6%,有點溫和。
- 新制:2%~4.8%,下手更重。
- 但別怕,如果你是全國只有一戶自住房的小資族,反而降到 1%,替自住族省下一點錢。
為什麼要這樣改?
- 打擊投機:多屋囤房的持有成本更高。
- 釋出閒置:不出租就要繳高稅,租出去達標的話可以降到 1.5%~2.4%。
- 對自住友善:剛性需求的稅率更低。
- 建商也有限制:成屋庫存 2 年內還能用低稅率,超過就直接課到最高。
簡單講,2.0 的原理就是 「算你全部」+「超過門檻全加重」+「乖乖住或租的人更優惠」。
囤房稅 2.0 上路時間與實施範圍
先把時間線講清楚,你才知道什麼時候該動作。
2024 年通過、2025 年正式上路
- 施行日:2024 年 7 月 1 日起,囤房稅 2.0 正式生效。
- 首次開徵:2025 年 5 月 1 日–5 月 31 日是第一次依新制繳房屋稅;本期課稅期間為 2024/7/1–2025/6/30。
- 課徵節奏改了:房屋稅改成按年課徵,每年 2 月底定版誰要繳(納稅義務基準日),要變更使用情形,**開徵前 40 天(約 3/22)**前申報才算今年。
- 2025 年過渡提醒:自住房屋的新「設籍要件」首年上路,部分縣市曾放寬到 2025/6/2 前補件設籍與申報,以免誤被視為非自住。
哪些人要特別留意
多屋族、跨縣市持有:稅率不再分縣市各算,而是「全國合併」看你名下(含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認定影響自住資格)到底有幾戶非自住;級距一旦被你踩到,所有非自住住家屋都套用較高稅率(稱「全數累進」)。
- 打算把空屋改出租:只要申報租賃所得達標,可用**1.5%–2.4%**的較低稅率,比起一般非自住的 2%–4.8% 省很多。
- 夫妻名下有共有房/想搶自住 1%:自住房要件新增「設籍」,而且全家(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)在全國僅 1 戶且房屋現值未超過地方門檻,才有機會用 1%。共有房在計戶上有特別認定規則。
- 建商餘屋:合理銷售期 2 年內可用 2%–3.6%;逾期就回到 2%–4.8%。去化壓力變大。
- 用信託、持分切小戶想規避? 信託會和委託人或受益人併計戶數;現值 10 萬以下免稅只限自然人且最多 3 戶,避免切割規避。
- 年中買賣:誰在2/28是所有人,就由誰繳今年的房屋稅;別在交屋流程忽略這個時間點。
囤房稅 2.0 全國歸戶是什麼意思?
想像以前是「各縣市預賽」:台北 2 戶、台中 2 戶,各自套各自的差別稅率。2.0 之後變「全國總決賽」:你在全台所有非自住住家屋加總,一次決定你落在哪個稅率級距;而且是全數累進一超標,全部非自住戶都用較高稅率。
跨縣市持有房產如何計算
- 先把你「非自住住家用房屋」在全國的戶數全部相加。
- 依各地公告的差別稅率級距對號入座(但法定區間一定在 2%–4.8% 之間)。
- 一旦落在某級距,你所有非自住戶都用同一級距去計算(不是分段課)。
官方舉例:若你全國合計 7–8 戶非自住,則各地都會用最高級距稅率去算那幾戶。
小公式別忘了:
應納房屋稅=房屋課稅現值 × 適用稅率。課稅現值的計算由地方稅機關依標準價格、面積、折舊、路段率等核定。
官方怎麼「抓全國合併」?避免規避的追蹤機制
- 計戶口徑很廣:不只看所有權,地上權的使用權房屋、設有典權的房屋、甚至未辦第一次登記而由現住人或管理人繳稅的房屋,都列入合併計算「你全國總持有戶數」
- 信託房屋併計:信託期間原則上歸戶委託人(特定條件下改歸受益人)一起算,避免用信託分散
- 小坪數切割無法全免:現值 10 萬以下免徵限制在自然人、且全國僅限 3 戶,擋住「切很多超小戶想全免」的路
- 自住設籍對齊地價稅:自住房必須真的有人設籍居住,才算自住;每年3/22 前申報變更,才能在當年度生效,避免「名義自住、實際空屋」的鑽洞
囤房稅 2.0 懶人包(快速重點整理)
- 讓多屋族囤屋變貴:非自住住家屋改成「全國歸戶+全數累進」,法定稅率帶寬拉到 2%–4.8%,多一戶、稅就整排一起變高。
- 讓真的自住的人更輕:全國「僅一戶且自住」的家戶,稅率從 1.2% 降為 1%。自住三戶、公益出租人與社宅維持 1.2%。
- 讓空屋去流動:把屋子租出去、租金有申報達標,可降到 1.5%–2.4%;建商餘屋在「合理銷售期 2 年」內,稅率 2%–3.6%,超過 2 年回到 2%–4.8%。
課稅對象,誰會被算在你名下?
- 基準點是每年 2 月底登記在案的「房屋所有人」。特殊情況:地上權房屋算使用權人、設有典權算典權人、共有推定管理人繳、信託算受託人、未辦第一次登記可向現住人或管理人徵收。
- 「自住」要件更嚴:
- 不出租不營業
- 本人/配偶/直系親屬實住且完成設籍
- 本人+配偶+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 3 戶以內。
想吃到「全國單一自住 1%」,得是全家在全國僅 1 戶且未逾地方訂的現值門檻。
- 「非自住」怎麼數?改成全國歸戶:你在全台所有非自住住家屋加總後看級距,一旦跨門檻,名下所有非自住戶都按較高稅率課徵(全數累進)。
加重持有、鼓勵釋出、保護自住
囤房稅 2.0 不是單純的稅率調整,而是遊戲規則的大翻修,從「地方各自算」變成「全國一起算」,再加上全數累進,讓多屋族持有成本瞬間拉高。
對自住族來說,如果能符合「全國單一自住」條件,不但不用怕,還能降到 1%,反而是利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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